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分户办理程序

龙游刑事律师 2025-04-27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分户办理程序通常涉及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申请提出:由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向所在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分户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书(如《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利用规划确认文件等相关材料。2.资料审核:自然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实土地所有权、用途、面积等信息,并检查是否符合分户的条件。对于涉及集体土地的分户,还需提交村民委员会或其他权属单位的同意证明。3.规划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资源部门会对分户后的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审查,确保划分后的每一块土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取得相关部门的确认意见。4.信息公示:在分户申请获批后,自然资源部门会对分户事项进行公示,以便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避免可能的权属争议。5.审核通过与登记:若所有条件符合要求且未收到有效异议,自然资源部门将批准分户申请,并为每一块新划分的土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此时,分户程序完成。需要注意的是,不符合规划要求、存在争议或未经审批擅自划分的土地使用权分户将被视为无效行为,并可能受到法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土地的利用必须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占用农田,不得破坏土地。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重要的还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九条:不动产分户申请,由所有权人提出。涉及集体所有权的,不动产分户申请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权属单位同意。《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不动产分户、合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二)不动产权属清晰,不涉及争议;(三)分户、合户后符合规划要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公示不动产分户、合户的申请情况。公示期限为十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土地使用权人在规划确认的位置和范围内,方可办理土地划分;涉及国有农民教育земельnye地或边远地区的特殊情况,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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